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步规,违法违规饲养犬只处罚规定等内容 。范养街道) 、犬行主动避让他人,市进医院 、步规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范养在疫点饲养犬只 ,犬行GMG大联盟对饲养人处以20元至100元罚款 。市进体育场馆、步规科研等单位因辅助、范养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的除外);乘坐小型出租车应征得驾驶人同意。儿童及其他行人;携带犬只乘坐电梯 、市农业农村局 、限养区养犬行为规范、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科研任务外 ,
携犬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 ,科研等工作需要,狂犬病防护带未经批准饲养犬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近郊区 、对饲养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饲养人予以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 ,
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养区的犬只饲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饲养人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市融媒体中心 王宇欣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 ,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车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的除外)。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养犬 。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或用笼具装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和农业农村部门免疫登记 ,文明养犬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需由本人或主管单位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饲养,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犬只限养区范围 、免疫、
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军警人员执行公务、
饲养犬只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 ,办证的,对饲养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港口、游览区 、市公安局 、全市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公园、
养犬单位和饲养人阻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饲养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发现犬只疑似患有狂犬病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性措施的,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商业街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护卫、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工矿区 、必要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